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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834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20日 名  称: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和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2〕7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   为巩固“双减”政策落实成果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体...

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和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分享:   

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

为巩固“双减”政策落实成果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管理,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内党教组秘发〔2022〕5号)、内蒙古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体政字〔2021〕110号)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局《工作指令七》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及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管理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旗教育体育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和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5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乌审旗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旗教育体育局检查内容

1.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检查(包括众筹私教、校外课后辅导、一对一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

2.公派教师是否组织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补课

3.公派教师是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违规补课、家教辅导

4.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是否取得相应许可证件

5.体育类项目经营场所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

6.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二)旗公安局检查内容

1.人防情况

2.物防情况

3.技防情况

(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1.负责人任职情况

2.经营场所检查

3.名称规范使用情况

4.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5.广告发布登记情况

6.食品安全检查

(四)旗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内容

1.消防栓是否水源充足

2.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年检情况,是否完整有效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存在故障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明晰具体工作责任,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使监管工作公平、有效、透明进行,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严格执法纪律。依法开展检查,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开展,不得妨碍被检单位正常办学活动。

(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沟通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强化部门配合,依法联合检查,多部门联合治理。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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