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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460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6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防治校园欺凌“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3〕6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防治校园欺凌“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分享:    下载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切实有效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建立防治校园欺凌“五个一”工作机制,请各中小学遵照执行,常态化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五个一”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合法权益,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防治,以预防教育为主,加强应急管理,建立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机制,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学校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发展,提升学生法治素养,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教风学风,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各中小学要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共建无欺凌无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工作内容

(一)每学期开展一次高质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结合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质量的专题宣传教育,保证每学期不少于1次,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让师生深刻认识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家校共育,通过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指导家长科学理性的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家长认识校园欺凌给学生成长带来的危害,助力学校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开展,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调查问卷。各中小学每学期要针对学生和家长开展一次调查问卷工作,全面摸排本单位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成效、线索及存在问题,并及时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成效显著。

(三)每月开展一次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工作。各中小学要每月开展一次深入全面的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工作,创新摸排方式,做到摸排全覆盖。在学校显眼位置公示本单位校园欺凌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并保证举报渠道畅通,且适时查看举报邮箱,及时发现线索。建立健全线索摸排台账,每个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至教体局,且需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

(四)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一次专题活动。各中小学要积极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扎实开展“法德共建文明学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法治副校长要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制定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校方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适当参与校园欺凌的认定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给予教育和矫治。如发现校园欺凌隐患,防患于未然,第一时间参与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为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的防范体系提供坚实有力的后盾力量。

(五)教体局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旗教体局每学期深入全旗各中小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深入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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