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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509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优化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4〕6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鄂尔多斯市“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方案》(鄂教体发〔2021〕40号)...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优化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2   分享: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鄂尔多斯市“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方案》(鄂教体发〔202140号)和旗委十六届十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旗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在乌审旗中小学教育联盟活动、乌审旗幼儿园互动交流工作的基础上,与市域内、市外优质学校(幼儿园)建立紧密共建关系,通过优质学校(幼儿园)带动薄弱学校(幼儿园),进一步扩充基层学校优质


教育资源,持续推动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实现全旗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结合我旗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四个方面的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学校(幼儿园)之间通过实地互访交流、远程

互动交流、集中研讨交流等方式共享共赢,实现教育教学资源优质均衡;二是学校(幼儿园)之间通过教师交流、师徒结对、捆绑评价等方法共生共进,实现教师队伍优质均衡;三是学校(幼儿园)之间通过管理机制创新、文化制度建设、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共研共建,实现办学水平的优质均衡;四是通过“网际交互教室”建立结对学校“五个统一+七个同步”工作机制,实现优质学习资源和教研资源共享共用,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协同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行政统筹、专业指导。旗教育体育局加强结对共建工作的统筹管理,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结对共建工作的指导与组织,各教育联盟具体实施,确保结对共建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旗区为主、跨区协作。结对共建工作以旗区内城乡学校(幼儿园)为主,与优质教育资源丰富的旗区、周边盟市、发达地区跨区域结对共建,鼓励城镇学校(幼儿园)主动参与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工作。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立足本校(园)实际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依托教育信息化,常态化开展结对共建工作,鼓励各中小学幼儿园创新结对共建形式,形成具有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工作措施

(一)结对共建形式及要求

1.旗区内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教育联盟和幼儿园互动交流要求,持续做好旗区内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

2.市域内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在全市范围内与优质学校(幼儿园)建立紧密结对共建关系。

3.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由市、旗教育体育局统筹,各优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幼儿园)与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建立紧密结对共建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学生语文课程学业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结对帮扶工作。

4.与市外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鼓励与发达地区、周边盟市的合作交流,开展管理交流互动、教学交流互动、信息交流互动、教育资源共享工作,积极借鉴优质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二)结对共建方式及内容

1.实地互访交流。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互派校(园)级领导、环节干部、教师团队,学习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感悟校园文化,借鉴管理经验。以教学研究为抓手,通过集体备课、示范交流、观课议课、听课评课、检测分析、学术报告等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办学水平。

2.网络远程互动交流。以人员实地互访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常态化开展“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名园网络课堂),参与学校(幼儿园)组织的各类活动,共同开展远程教学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学习课程实施的做法与经验,帮助教师突破时空限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生层面聆听“线上同一节课”,开展“线上同一主题活动”与“手拉手、共进步”学习好友远程见面互动活动等。

3.创新方式高效互动。结对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创新方式,务求高效,切实做好精准结对共建。

四、工作职责

(一)旗教育体育局

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期召开调度会,统筹协调,扎实开展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工作。

2.每年625日、1225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整理上报新建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档案材料。

3.适时开展结对共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培训、总结及绩效评估等工作。组织督导、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等相关股室和单位深入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督查指导并将图文信息、书面总结报至市教育体育局。

(二)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1.审核指导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结对共建协议,开通网络空间、总结推广实践经验。

2.做好结对共建活动所需的信息化装备和网络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开展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具备网络教学研究、远程互动、多媒体教学的基本条件。

3.做好常规活动经费保障,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逐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统筹安排好各类共建活动。加强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评价等工作的系统性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逐步完善作业管理机制,指导各学校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能力,建立作业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好集体备课、同频互动、送教下乡等教研活动,做好教学案与作业设计的研究、编写、审查、修订、印刷、配发工作。指导引领学校(幼儿园)积极申报课题,探索研究基于互联网教育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推动城乡教育协同发展。

(三)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

1.结对共建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结对共建工作小组,负责校内外联系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实施。

2.制定结对共建实施方案并签订结对共建框架协议,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共建项目的活动计划,明确具体共建活动目标、任务、内容、职责分工及完成时间。

3.按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的结对共建原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结对共建活动,探索创新发展新路径,按时报送活动图文信息和总结。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乌审旗“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各共建联盟领导小组(附件23),统筹协调、合理规划结对共建工作,认真研究破解教育教学工作难点。

(二)做好经费保障。计财股要积极协调上级专项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要做好本级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所需经费。

(三)强化督导考核。旗教育体育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目标,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工作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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