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发〔2018〕2号)文件以及自治区、市关于新形势下借鉴吸收“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旗“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新突破,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全旗人民调解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各苏木镇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各苏木镇及嘎查村(社区)全体人民调解员。
四、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形式:培训以集中学习方式开展。
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常见有关民事法律问题》。
2.规范运用调解文书和制作调解卷宗。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请假。
2.各基层司法所负责本地区培训会务组织、安全和宣传报道工作。
3.各基层司法所要认真组织本地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力争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联系人:金珠 联系方式:15947272831
附件:乌审旗2018年人民调解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安排表
乌审旗司法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