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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4596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名  称:乌审旗司法局关于印发《乌审旗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司发〔2021〕3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乌审旗公证处:   现将《乌审旗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

乌审旗司法局关于印发《乌审旗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分享:   

乌审旗公证处: 

  现将《乌审旗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司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乌审旗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乌审旗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工作,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司法部《全国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全国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关键步骤、突出问题,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三)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清理严重违法违规执业机构,查处违法违规执业人员,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改阶段为期一个半月,从10月初开始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 

  三、工作举措 

  (一)集中整改,逐项销号。针对深入排查阶段和“回头看”中通过自查自纠、投诉举报、全面排查等方式掌握的公证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内司电传(2021)65号)中提出的问题,集中整改。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要全面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研究解决对策,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时限。 

  二是要分类建立查实和查否问题整改台账。汇总关键线索核查、突出问题治理总体情况,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整改清单、措施清单。对于查否的问题,要在台账中列明已经采取的调查核实措施、确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名称等内容备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按照宽严相济、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建立含查办过程、证据材料、政策依据等的完整档案,立卷归档。 

  三是要挂作战图,集中整改。按照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逐项销号,实现存量问题全部清零。对于确实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查结的问题,要向旗司法局专项治理工作组报告,说明情况,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办理,确保不留尾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旗司法局加强指导督促,并上报市司法局和行业协会及时作出处理。对新发现问题要持续整改,做到动态清零。 

  四是形成查纠整改阶段报告,建立整改工作机制。要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查纠整改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的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机制。通过治理突出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为推进建章立制、总结提升阶段打好基础。 

  (二)依法依规,分类查处。根据整个深入排查阶段以来形成的查实问题清单,分类开展查处。综合考虑事实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主观过错和事后表现等,结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区分不同情况,严格依法依规依纪上报处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旗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市司法局和行业协会;对于主动说明情况、报告问题且违法违规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免于行业处分的,要进行谈话教育,督促整改。 

  (三)突出重点,协同配合。要紧紧围绕和聚焦专项治理中公证行业的4项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整改。同时,要充分听取有关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情况通报、线索转移、案件会商、舆情导控等工作,并配合开展案件查处,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公证机构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扎实稳妥推进集中整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负责集中整改的组织协调,确保集中整改工作不漏一人不漏一项。要立足我旗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细化工作举措,狠抓集中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投诉查处台账,对专项清理结果进行抽查,对案件查处情况开展核查。拒绝敷衍应付、走过场,查找问题不全面、不彻底和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问责情况要适时通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上报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组要在自查核查掌握线索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梳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公证执业投诉查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深挖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三) 做好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宣传和舆论引导,精准把握舆论宣传的时机、程度,及时提炼专项治理中好的做法与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实现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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