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内司通〔2023〕82号)、《鄂尔多斯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鄂司发〔2023〕47号)要求和旗委书记王健10月26日在《乌审林草专报》上作出的指示精神,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生态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态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对象:
1.旗农牧业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水利局、旗自然资源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以上单位全体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
2.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三、培训地点: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一)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
主讲人:张德海(乌审旗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解读
主讲人:郭飞(乌审旗公安局法制科主任)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与思考
主讲人:韩明宇(乌审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五、培训有关要求
(一)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附件)发送至邮箱854353422@qq.com,联系人:张婕(电话:15647786090)、曹凤(电话:18847718181)、格拉巴嘎(电话:15547788342)。
(二)参会人员需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一般不得请假,如需请假请提供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请假证明,报乌审旗司法局备案后,方可请假。
(三)本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采用纸质签到表方式签到,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进行签到。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2.生态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报名回执单
乌审旗司法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docx
附件2:生态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