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按照《乌审旗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的活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旗统一部署,现就乌审旗民政局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增强应急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杜绝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旗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乌审旗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朝鲁巴特尔同志任组长,吴丽萍、高博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6月,全旗民政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创新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既要形式丰富,又要确保效果。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会。6月7日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2日,局机关团委要组织志愿服务者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在苏里格广场、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敬老院、局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民政干部、民政对象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迅速开展。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把握好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在全旗民政系统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认真搞好总结。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全面反映“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各苏木镇民政办、局相关业务股室于每周五前报送该周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信息随时报送;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电子文本)。
附件:乌审旗民政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乌审旗民政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 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