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27 分享:
旗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乌审旗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体办监督办关于进一步敦促公职人员续报补报个人涉煤事项的通知》(乌主办发〔2020〕32号)我局已收悉,经认真排查,我局不存在需要续报补报的事项。
乌审旗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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