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1月份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社退休信息重点监测数据的通知 》(内民政社救〔2021〕3 号)要求,我局将重点监测数据发放到所属苏木镇进行了认真核查,我旗 2021 年1月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社退休信息重点监测数据共有36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21 年1月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社退休信息重点监测数据共有36条。符合条件继续保障的有22条,不符合需清退的有14条。
一、符合标准继续保障的有22条
一是无定河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社退休信息属实,由于3月低保资金已经下发,现在正在入户核实四月准备做出调整。二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人社退休信息属实,母亲因病去世,未成年子女领取职工遗属补贴,每月650元,姐姐在上大学家庭困难、本人离异且肢体二级残疾,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无劳动能力,用进口药物,每年花费好几万,2021年1月开始领取社保,高昂的医药费无力承担,经测入户测算符合标准继续享受。
二、不符合标准需清退的有14条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社退休信息是职工遗属补助,本人未如实申报社保领取情况,经过入户测算收入超出于2021年、3月、4月停保。
乌审旗民政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