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阿拉腾乌鲁斯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哈斯吉日木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人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宣传思想、网络安全、语言文字、精神文明、创城、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创新、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救急难救助、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社会募捐、慈善、困境儿童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高龄津贴发放,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联系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联系“3+1”结对帮扶点乌审召镇巴嘎淖尔村,在职党员进社区联系点朝阳社区。
朝鲁巴特尔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局长联系乌审旗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高 博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分管局长联系乌审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乌兰苏雅拉 党组成员、副科干部
协助分管局长负责财务工作。
朝洛濛 副科干部
协助分管局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等工作,联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股。
其 劳 副科干部
协助分管局长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以及殡仪馆全面工作,联系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乌审旗民政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