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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87/2021-05421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名  称:乌审旗民政局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报告 文  号:乌民政字〔2021〕9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乌审旗民政局各项工作...

乌审旗民政局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0   分享: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乌审旗民政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政策制定和掌握情况。 

  及时制定了《乌审旗民政局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乌民政发〔2021〕13号)《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工作的通知》(乌民政发〔2021〕51号),明确了衔接总体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低收入人群摸排范围、摸排方式、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顺利推进。 

  (二)兜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保持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兜底保障政策。对157户374人已脱贫对象,根据具体情况,纳入低保范围29户61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8户8人,给予临时救助10人。 

  2.调整优化有关政策供给。 

  一是刚性支出扣减情况。在测算收入时对于医疗费用最高扣减自付部分3万元,对于重度残疾人扣减100元,一户多残每人扣减50元,在校幼儿园学生每年核减5000元,在校高中生每年核减3000元,在校大学生每年核减8000元。 

  二是单人户纳入低保情况。经过测算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在低保标准1.5倍范围内的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等人员的都参照单人户给予纳入低保,截至目前,全旗共纳入了30户。 

  三是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情况。在测算家庭收入时,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老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在本人实领的基础上减去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140元。 

  四是低保渐退政策情况。根据渐退政策对全旗已纳入(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范围的家庭,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有18户47人给予低保渐退期保障。 

  3.调整优化有关政策供给。 

  (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情况。 

  1.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一是低收入人口范围。截至12月份,全旗在册城乡低保对象1367户,2491人,特困人员总共有324人,低保边缘家庭有65户,支出困难型1户,其他低收入人口29户。二是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工作的通知》,全旗共完成摸排802户,其中,纳入低保143户,给予临时救助394户,符合低收入标准的95户,摸排工作还在有序进行。 

  2.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情况。 

  一是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经过摸排将143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3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是给予临时救助。截至11月份,全旗临时救助665户1270人,累计发放救助金273.38万元。 

  三是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旗民政局、苏木镇、政府购买第三方工作人员联合在中秋节对低收入人口中的71名不能自理的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进行了上门访视,并送去了月饼等慰问品,同时对他们讲解了有关社会救助、医疗、残疾政策。 

  四是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在重阳节民政局积极对接乌审旗企业联合家会为低收入家庭中的190人特困人员每人购买了一套衣服、一件毛衣以及一双鞋(其中企业捐赠60人)。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情况。 

  全旗共有易地扶贫搬迁户3户7人,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纳入低保范围的有1户3人。 

    

  乌审旗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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