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收执罚单位、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鄂财非税函〔2021〕212号)要求,为积极推进全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决定采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相关信息。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信息报送
各执收执罚单位、相关医疗机构应认真统计填报相关表格,务必于11月22日前将材料打印盖章和电子文件送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2室。
1.单位基础信息表
执收执罚单位需报送单位基础信息表样见附件1《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单位基础信息表》及附件2《财政票据系统单位开票点信息采集表》。如单位只有一个开票点,则附件2可不填写。医疗机构需报送单位基础信息表样,见附件1《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单位基础信息表》。
2.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对于执收执罚单位,登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或财政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每个工作人员均需要办理财政外网身份认证系统个人数字证书。每个工作人员填写一份《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用户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医疗机构不需要报送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3.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
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单位以及所有医疗机构,需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每个单位填写一份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表样见附件4《外部机构证书和服务器证书申请及变更表(外网)》。
4.医疗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
使用医疗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的医疗机构,由财务科收集用票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填写《医疗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表样见附件5《医疗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科收集提供)》。
5.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基础信息采集表
使用互联网渠道收缴非税收入资金的单位填写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基础信息采集表,如无业务系统只填写表中执收单位信息即可。表样见附件6《鄂尔多斯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基础信息采集表》。
(二)软件系统对接
用票单位业务办理系统如需与统一支付平台对接的单位,在11月22日前完成对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和软件系统对接工作。
(二)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后,各单位及时申领财政电子票据票号,做好纸质票据到电子票据的业务街接,并在三个月内完成己领用的剩余纸质票据核销工作。
(三)软件培训及上线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乌审旗财政局联系。
(二)信息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联系人:冯殿兵 陈莲霞 联系电话:0477-7583052
乌审旗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单位基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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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财务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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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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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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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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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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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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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领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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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购证办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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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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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角色(票管员、开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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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鉴(共采集四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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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 |
*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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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 |
*第四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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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单位编码:填写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中的单位编码,社会团体无需填写单位编码; 2.单位性质:填写行政、事业、参公、其他; 3.主管部门:填写本单位财政主管业务科; 4.表中所列角色中的开票员为在系统中开具财政电子票据的用户,开票员为在系统中负责填录票据申领申请、上报票据使用情况、填录票据申退申请的用户,票管员为在系统中对本单位发生业务进行审核的用户; 5.表中采集印鉴为开票单位在所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上盖印的单位印鉴,为保证印鉴采集清晰请盖印四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