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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85/2020-11768 分  类:工业、交通;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01日 名  称: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交发〔2020〕2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分享:    下载

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安办202010)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鄂交安办202036)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日

 

 

 

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0366)相关要求,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 呼日亚图     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谷子栋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满都拉       交通运输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斯庆巴特尔   运管分局局长

                  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牛东义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志刚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

    员:系统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办公室主任巴雅尔图担任。

  三、主要整治内容

  (一)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要有效巩固提升乌审旗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事故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整治国省、县乡干线公路路面病害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标识、标牌缺失隐患,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和极端天气客运班车出站审批、动态监控不落实;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加强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和客运车辆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货运车辆“滴洒漏”污染公路、违法占用、挖掘公路施工作业和破坏路产路权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危运车辆违规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加强监管运营车辆维修保养、驾驶员、安全员培训教育和安全宣传落实情况;对全旗公路主要入口路段设置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禁行标志,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对长途客运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志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客运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并查看车辆连续驾驶时间,坚决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燃气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五)加强农村乡村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管理。加强公路巡查,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损害公路。加大源头治理与源头企业签订超限超载承诺书等管理办法,新增标识标牌等,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损害公路。同时加强公路巡查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油路划痕、油路污染、损坏路肩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有力保证公路路产、路权,有效降低行驶安全隐患。

  (六)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车”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运营车辆和站场消防设施缺失的隐患按月对接公安交管部门调取全旗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超员20%、超速50%以上,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等交通违法信息及处理结果;及时掌握运营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跨省营运班线基础信息及上述信息每季度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全旗基础信息及交通地理信息;适时发布恶劣天气下的易结冰、积水等路段信息。

  、进度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按程序报批印发全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于6月20日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联系人:苏日古格、联系电话:0477-7582121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请各部门企业于10月28日前,将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清单和安全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报送交通运输局。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汇总;2022年12月,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请各部门企业从2020年7月起,每月2日、每年11月26日前将月度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送交通运输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旗交通运输局、运管分局、公路管理工区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呼日亚图任组长,运管分局局长斯庆巴特尔、公路管理工区主任杨恒任副组长,成员由系统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旗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三)强化保障执法联动机制交通运输工作联动领导小组在依法履行责任的过程中要相互支持配合,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要立足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车站、商业中心、学校、旅游风景区、马路集市等大型人流集散区域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整治。查处非法“黑客车”和“黑企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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