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按照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审计局决定成立我局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樊 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哈斯朝克图(副局长)
斯日古楞(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军(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肖 喜( 总审计师、法规股股长)
冯志平(经责股股长)
乌尼尔其其格(固投股股长)
思 飞(农牧股股长)
曹 鑫(财税股股长)
万 春(资源股股长)
郭夏萍(行政股股长)
张 陟 (办公室主任)
查克日玛(农牧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和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加强局机关干部子女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促进各族学生共学共进,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哈斯朝克图同志兼任,查克日玛同志具体负责日常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