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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927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17日 名  称:乌审旗审计局关于报送审理工作和审计质量控制及审计业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文  号:乌审字〔2022〕2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2022年,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审理职责,规范审理行为,加强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对审计业务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实现了对审计项...

乌审旗审计局关于报送审理工作和审计质量控制及审计业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17   分享:    下载

   2022年,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审理职责,规范审理行为,加强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对审计业务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实现了对审计项目从审前调查到审计结果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理工作 

  (一)完善审理制度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乌审旗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乌审旗审计局审理会议规则》,为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持原则严格开展审理工作 

  组织审理人员全员参与审计业务会议,必要时,吸收审计组所在业务股有关人员、其他业务股相关人员参加,围绕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理意见采纳情况,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处理、定责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讨论研究,积极督促业务股室对查出问题能够做到“证据实、事实清、定性准”,充分发挥审理在审计质量控制链条中的关键作用。 

  在审理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原则,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表述是否清晰完整,问题定性是否与事实表述相符、是否与定性依据相关,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宽严适度与过罚相当相结合原则,注重审计证据的印证关系和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做到宽严适度,过罚相当;坚持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相结合原则,在揭示违规问题的同时,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坚持对提交审理时间比较集中的同类项目,实行集中审理,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理效率。 

  为进一步明确审核复核审理职责,提高审核复核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局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审理,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及其审计证据、小组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实施方案与工作底稿对应表、审核复核意见等九项内容。审理会议第一阶段(小组报告研讨会)由局领导、法规审理股、项目实施组全体人员参加。由分管具体业务的局领导主持,主要审定小组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二阶段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的负责人,以及参与项目实施与审理的人员等组成。由主要领导或分管审理的局领导主持,主要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事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另有规定的除外)、审计信息、审慎评判事项等。 

  (三)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存在问题:一是审理人员力量不足。审计机关虽设立了法规审理股专门负责项目审理,但由于法规审理人员需承担法治工作、“同级审”等审计任务或其他临时性工作,难以专注于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审理工作质量。二是审计监督的领域不断扩展,审理人员业务知识能力不能及时全面提升。随着审计监督覆盖面的扩展,被审计对象涉及的行业法规涵盖面与复杂程度明显增加,审理人员现有知识储备有限,跟不上新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对审理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顾全。目前针对审理的专门工作培训及指导开展较少,实际审理工作中遇到很多疑难问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影响审理实效发挥。三是审计分级质量控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人员对自身在质量控制上的责任意识不强,基础复核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问题定性与处理处罚使用的法规依据出现引用不完整、引用不当等情况,审计风险加大。  

  改进方向:一是加强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审理机构设置,对审理人员从业素质、人员数量、工作内容、承担责任等方面明确完善,从制度上保障审理人员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投入以及工作的独立性。加大对审理人员财政、金融、工程等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项培训力度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审理经验交流寻求指导,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胜任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是压实审计质量管理层级责任。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质量控制环节压实质量管理责任,按各自分工对相应的审计内容、重点、程序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把关。 

  二、审计质量控制及审计业务自查 

  (一)开展审计质量考核评比,提升审计精品意识。 

  1、积极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优秀项目、审计报告评比常态化开展,对审计质量进行大检阅,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局机关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审计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力求在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在项目报告评优评差方面,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的评分标准和办法进行评选,在小组报告会时参与的局领导和法规审理股人员对提交的报告按照审计报告评比打分标准打分,审理会各股室长对比小组报告和审计报告代拟稿依照审计报告评比打分标准完成打分,以此为导向引领各项目实施股室和审计人员树立精品意识、提升审计质量、打造优秀项目。 

  (二)坚持规范审计行为 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政治教育,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筑牢审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市旗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强化对党纪党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列入乌审旗审计局业务学习计划,通过系统学习,增强审计人员基本功,提升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能力。 

  加强现场审计管理,促进审计规范化水平。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审计的具体内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将审计事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审计组人员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的落实。定期开展审计小组碰头会,研究讨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审计组人员通过定期相互借鉴审计信息和线索,纠正方向偏差,集思广益找准有效的审计方法,确保审计现场有序高效进行。严格现场审计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审前公示制度,落实《廉政纪律回执单》和审计回访制度,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和审计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严格执行审核复核审理管理办法,落实审核复核审理三级复核制度,明确职责,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分级负责,逐级把关,压实审计质量管理层级责任。 

  (三)审计质量控制及审计业务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存在问题:一是审计人员力量不足。随着审计全覆盖推进,审计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而审计人员被其他单位抽调、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等情况不在少数,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显,项目组长多为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担任,审计组质量负责制得不到切实保障。二是审计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与审计要求存在差距。由于“两统筹”推进中对打破审计机关层级、业务领域的界限的客观要求,审计任务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升,而现有审计队伍缺乏“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审计干部专业知识较单一,多层次、多视角透视问题能力不够,对政策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宏观综合分析能力与审计质量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全员参与质量控制意识不强。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任务繁重和人员缺乏的情况下,审计风险防范意识减弱,侧重追求审计目标的达成,对审计规范化要求相应有所放松。部分审计质量控制环节没有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把好关,多级质量控制下依然可能存在质量控制死角。  

  改进方向:一是多渠道引进审计人才。根据岗位需要从其他部门单位引进有所需专业基础的人才;聘请专业技术人才、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特定审计项目,进一步充实审计人才队伍。二是优化资源统筹人员配置。根据每名审计人员的专业优势,科学进行跨专业、跨领域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优势互补,促进形成审计监督合力。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审计项目需求,针对性开展审计业务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学习机制,通过参加各类理论学习班、轮训班,开展外单位先进经验调研活动等,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审前培训、现场管理、督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要求,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和结果。五是做好基础复核工作,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核复核,把不完善、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解决在审计项目现场结束之前。六是强化审计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结合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报告评比等活动,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与综合考评,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进形成“质量至上”的审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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