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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2387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14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住建局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0〕3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旗住建局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住建局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分享:    下载

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旗住建局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812

   

   乌审旗住建局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乌审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知(乌扫黑组发〔20206)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将自治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对督导组发现问题主动对标对表,认真检视,深入剖析,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以实实在在行动和成效践行绝对忠诚,体现高度一致、做到“两个维护”

  二、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政治站位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对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不足,查处涉涉恶案件总量偏少。

      1.地方和部门对专项斗争形势变化和呈现阶段性特点把握不够准确,不同程度存在着疲惫厌战思想和过关交差心态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对开展专项斗争关注度和紧迫感有所降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韧性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各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工作机制,通过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深刻剖析疲惫厌战思想和过关交差心态原因,进一步增强必胜决心信心,发扬斗争精神。二是保持人员力量不减、工作劲头不松,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商讨困难问题、每月通报工作成效,对下半年重点任务逐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三是要进一步拧紧责任“发条”,进一步完善“六清”行动工作举措,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责任部门:局党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8月底,长期坚持

      二是对当地社会治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势存在盲目乐观

  倾向。

      2.在工作组与相关人员谈话时,谈话对象普遍认为当地社会

  民风淳朴一团正气,涉黑涉恶犯罪少是正常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干部群众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复杂性、隐蔽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敏锐性和洞察力,完成扫黑除恶任务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不够强烈。

      整改措施: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倾向,全面总结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措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8月底,长期坚持

  ()依法惩方面

      线索办理质效不高、核查程序不规范,举报人满意度低,部分线索至今未核查。

      3.鄂尔多斯市、旗扫黑办自收线索办结率不高,群众举报线索核方式方法简单,大多采用询问被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等方式,容观性差,核查结果浮于表面,纠查不深,举报人满意度低。工作组抽查中央督导组下发市公安局二类线索10条,经电话回访,其中7条线索举报人要求重新核查

      整改措施:对已经核查后群众不满意线索进行复核(并形成报告),建立完善线索复核机制和终身负责制,提高群众对涉黑涉恶线索办理满意度。

      责任部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8月底

  ()综合治理方面

      一是行业监管部门对一些隐匿性强、流动性大乱象线索没有循线跟进、深挖彻查。

      4.当地在矿产资源、金融信贷、涉农涉牧、生态环境等乱象较为领域,涉黑涉恶及一般违纪违法信访线索多,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相关行业部门对该两类线索排查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将扫黑除恶全面融入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当中不同程度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工程建设、房地产领域,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全旗线索清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再开展一轮线索摸排,全面摸排、移送、核近三年行政执法案件、日常监管记录中涉黑涉恶线索(形成线索摸排报告)。二是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问题通报、“两法衔接”等配合机制,破解行政执法信息封闭难题杜绝“以罚代刑”。

      责任部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股、城乡建设股、工程监督与管理股、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8月底

      二是部分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进度慢、效果不明显,未建立协调统一长效治理机制

      5.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在行业治乱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普遍存在着重工作整改,轻建章立制,没有及时将好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距高全国扫黑办关于“建起来、建完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要将专项整治与中央、自治区督导整改结合起来,逐一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自治区督导组指出突出问题,查清行业违法犯罪和乱象问题规律特点从审批流程、管理环节、日常监管等方面漏洞、找短板,逐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做到精准整治。二是要加强检,重点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三是要会同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深度研判、统一经营、集中收网、整体打击”原则,出台集中整治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开展专项打击。四是要抓紧研究制定具有操作性、执行性长效机制建设清单,全面构建起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体制机制。

      责任部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8月底

     (四)组织建设方面

      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导致干部担当进取精神有所减弱。

      6.部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如“先照后证”“最多跑一次”

  等政策,将行政许可审批取消或后置,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尚未适应以事后监管为主要形式管理方式,一定程度导致了行业乱象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事中事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快监管对信用分类,支持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责任部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股、城乡建设股、工程监督与管理股、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8月底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负责。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督导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以“攻关”劲头抓好整改方案落实,认真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以督导整改成果推动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三年为期总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股、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落实具体责任人,要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坚决有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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