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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58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7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大起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4〕1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大起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大起底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信访矛盾化解源头化解能力,持续推动全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取得新成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好住建局在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等住建领域民事纠纷及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指导协调作用,持续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树立一线抓信访的鲜明导向,积极主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更好地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生活的美好期盼。

二、目标任务

完善住建领域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提升住建领域信访风险预警、防控、化解能力,聚焦“回迁难”“入住难”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逾期安置、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城市建设管理、供热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拖欠、物业服务质量、业委会组建、老旧小区改造、招投标等信访问题,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实现“一升一降一减少”,落实“首接首办+网格调解+全员疏导”即知即调机制,结合“接诉即办”、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等工作,制定《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度》,坚持“来访必登、应录尽录”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办谁负责”原则,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治本之策,使信访“倒金字塔”结构有效改善,确保化解质效。

三、总体要求

加强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和积案化解,聚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建立“四张清单”力争经过一年的努力,积案化解取得显著成效,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着力“控增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成立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在源头、苗头、人头上下功夫,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定期分析信访问题产生原因,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同类信访问题成批化解。着力“减存量”,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认真研究解决路径,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间,降低市长信箱、长信箱、人民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局转办及信访系统申诉求决类信访问题占比,强化“有解思维”,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推进一批时间长、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妥善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难题得到有效破解,一些重点问题、重点群体信访突出矛盾明显缓解。着力“防变量”,及时梳理排查信访问题,按月调度化解情况。加强信访舆情分析研判处置,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赴区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

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推进源头预防、排查化解、综合施治、积案攻坚、风险防范全链条管理,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群众满意,使信访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通过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帮助群众了解信访基本程序,知晓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重点任务

(一)把住建领域的信访底数摸清楚

一是全面排查。对各类信访矛盾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涵盖来访、来信、信访系统转交、上级部门交办和同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确保不漏掉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存一个盲点。二是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事项逐一梳理、逐件建立跟踪台账,对重点人员逐一排查、逐一落实措施,切实提高排查工作的精度、深度。三是随机抽查。对未化解的信访事项,采取实地或书面抽查的方式,重点抽查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和倒流问题,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把产生信访问题的原因搞明白

1.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类信访问题。重点从房地产项目烂尾、延期交房、房屋质量、棚改逾期安置等方面找原因。

2.房屋征收与补偿类信访问题。重点从房屋征收过程中是否存在重进度、轻程序,未及时公布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房屋评估机构是否存在不规范、评估结果不准确;是否存在安置补偿不到位、安置不及时、过渡费不能按时发放等方面找原因。

3.城市建设和管理类信访问题。重点从是否存在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供暖、供水、供气等保障不到位,是否存在非法占道、绿化挡光、井盖塌陷、路面积水等方面找原因。

4.房屋质量安全类信访问题。重点从城镇燃气、自建房、房屋市政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等方面找原因。

(三)把引发信访问题的民生短板补起来

1.房地产领域:一是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持续抓好A(没有风险)、B(有出险预警)、C(已经出险)三档分类管理,切实做好购房人权益保护和维稳工作。落实《鄂尔多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加强预售资金收存、支出、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商品房项目如期交付。二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商品房开发销售方式转型,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土地获取成本、优化税收征缴方式、完善商品房价格管理等方面给予精准政策支持。

2.住房保障领域:加大住房保障供给,紧盯新市民、收入“双困”家庭、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在目前公租房高位运行基础上,最大限度保障相关群众利益

3.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一是强化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对中心城区开展全面体检,强化城市体检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评估更新效果、推动巩固提升工作机制。二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加装电梯平层入户、停车难等问题为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三是抓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燃气、供水、排水、供热四类老旧管网改造。持续推进污水管网补短板,提高城市污水收集效能。深入挖掘停车资源,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充电桩调研,合理确定充电桩年度建设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四是实施“温暖工程”。研究制定“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科学谋划编制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3月底“开年就开工,开化就开干”。持续开展“冬病夏治”“访民问暖”等专项活动,做好供热设施设备维检修、供热燃料保障等工作,全力解决供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长时间室温不达标等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五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在“治脏、治乱、治污、治违”上持续发力,抓好以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市民满意度。持续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

4.质量和安全领域:一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住宅质量多发问题整治行动、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和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行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风险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频次,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6月底前,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坚持综合施策,健全长效安全制度,严格准入条件,分批组织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强化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完善消防审验政策标准体系,提升消防审验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地充实消防审验技术力量。强化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的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整治工作。

5.建筑市场领域:一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大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招投标等方面的政策供给,推行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保函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持续为企业减压减负。出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发挥评价激励奖惩作用,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高质量开展清理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工作,全面摸清住建领域拖欠账款情况,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防范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持续净化市场秩序。

6.小区物业领域: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物业行业党委作用,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以红色物业为纽带,健全完善条块结合物业党建联建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党组织引领下的物业服务和基层治理水平。二是全力开展全市住宅物业全覆盖提品质行动。紧盯目前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逐一分析原因,分类施策,逐步推动物业服务全覆盖。健全完善条块结合物业党建联建协调机制。

(四)把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好

1.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行业作用,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有排查、有下访、有包案、有专班的工作机制。要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优化接待场所环境,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完善信访研判、协调联动、督办回访、源头治理、领导包案机制,针对初信初访问题,要及时就地解决。针对信访积案、疑难问题,要实行重点督办。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分类精准施策。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但责任不落实的,限期做好工作落实予以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信访矛盾,拿出化解方案,给出明确合理预期,争取群众理解和配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深入分析成因,及时找出矛盾症结,从政策层面给予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分类化解工作。属于无理诉求的,加强思想引导,存在困难的,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属于无理诉求,信访人缠访闹访的,加强教育疏导,对有违法行为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发挥专班作用。房地产和物业、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城市建设和管理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化解时间,做到专题研究、专人盯办、专项落实,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到位。

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1月20日至4月30日)。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调处得好的工作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二)全力攻坚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化解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疑难复杂事项要实施领导包案、重点督办,采取有效措施,合力攻坚化解,限期妥善解决。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持续巩固前期攻坚成果,对已化解的信访矛盾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对未化解的信访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总结大起底行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把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放在首位,全面准确掌握信访形势、信访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时限认真办理相关信访事项,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积极沟通协调。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加强统筹,示范带动、主动上手。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化责任落实,坚守责任担当,真正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检视工作作风的大事要事来抓。

(二)落实“五个法治化”。要以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五个法治化”为核心,在多元化解、系统办理、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破解难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将首办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及时接处信访案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定期召开信访会议,将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工作交办事项建立台账,固化“重点盯办、提级督办”,积极推进化解。

为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工作,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乐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国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耀东        党组成员,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康祥        党组成员,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员:张元红        办公室主任

王茂峰        建筑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查干格日乐    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股股长

            张怀强        城乡建设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建设股股长

            王步高        工程监督与管理股股长

                      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股股长

            郝银风        信访工作人员

文件下载:乌建发〔2024〕17号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大起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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