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内应急字〔2019〕46号)和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鄂应急发〔2019〕37号)文件要求,现将《乌审旗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乌审旗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
工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各级部门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重大安全事故及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第二批),现就我旗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志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小勇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额日琴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建龙 旗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组,矿山股和各中队联合进行检查。
第一组负责西部非煤矿山领域
组 长:张小勇
组 员:乌罕图、李军、张文斌、古清波、郭仓
第二组负责中部非煤矿山领域
组 长:额日琴
组 员:高鹏、曹清荣、李靖、王鸿儒、张生杰
第三组负责东部非煤矿山领域
组 长:周建龙
组 员:刘建平、张弛、贺刚、李开、浩日娃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外包工程方面。
1.发包单位。重点检查整治发包单位(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是否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3)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是否将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存在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5)是否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6)是否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案,是否进行演练。
2.承包单位。重点检查整治承包单位(1)是否取得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其资质等级及范围是否与所承榄工程相符;(2)是否存在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 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榄工程;(3)是否对所属项目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进行一 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4)是否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5)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6)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完善;(7)是否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方面。
重点检查整治露天矿山是否存在集中铲装作业时人工装卸矿岩,是否存在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主要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天采场是否采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进入汛期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前等重大时间节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各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层层压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二)加强沟通,严格把关。各中队及时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传达到辖区相关企业,提高认识,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