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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751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10日 名  称: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文  号:乌应急发〔2020〕40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多发环节。2014年以来,全自治区化工危...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分享:    下载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多发环节。2014年以来,全自治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4起、死亡75人,其中涉及特殊危险作业环节25起、死亡39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48%和死亡总人数的52%。为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旗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根据《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鄂应急发【202024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旗应急管理局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长:额日琴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建龙  旗应急管理局执法局局长 

    员:梁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旗应急管理局执法局危化中队队长 

  二、检查时间 

  2020629日至731 

  三、检查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四、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等方式 

  五、重点检查内容 

  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建立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等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作业情况; 

  3.特殊作业时配备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情况; 

  4.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及员工熟练、正确佩戴情况; 

  5.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并按规定确认各项防范措施情况; 

  6.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情况; 

  7.特殊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情况; 

  8.特殊作业前向作业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情况; 

  9.监护人配备情况(是否配备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 

  10.特殊作业完成后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安全使用功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签字验收情况; 

  11.落实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升级管理情况: 

  12.其他应检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刻剖析和吸取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严格规范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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