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冶金等工贸企业: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旗冶金等工贸监管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切实加强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过开展“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加强企业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宁振鹏 旗应急管理局 局长
副组长: 张小勇 旗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赵瑞峰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成 员:胡 娜 旗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股 股长
张文斌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综合中队队长
旗应急管理局、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三、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全旗冶金等工贸领域生产、经营企业。
从2022年1月18日至1月31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等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情况;在安全生产常态化日常检查的执行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3.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全天候在位值守,及时了解、掌握、处置各类苗头性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情况。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执证情况,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严肃查处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和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检查企业对转岗、复工复岗等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情况;检查企业认真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管好自己人,管好自己事,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切实将隐患及时消除。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部署“春节”期间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及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措施等情况,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6、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情况,制度建立、辨识台账的建档及措施落实情况等;加强重要设施设备和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存储容器(氧气、乙炔、使用电气焊的气瓶)和运输工具等安全状况。
7.按规定办理八大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规范票证的填写情况。在检维修作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检维修方案、并组织检维修人员进行学习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检维修人员必须熟悉检维修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规定。
8.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及制度、规程执行情况。涉及到有限空间的企业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先通风、在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行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作业票证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安全管理。
9.坚决杜绝“三违”行为的问题。严厉查处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进行作业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特别对涉煤气作业、氧气、乙炔等热切割及电焊作业,作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措施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检维修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证,规范审批程序等问题。
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检查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事故应急演练处置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并保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完好、正常使用等情况。
11.严格管控春节期间人员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如遇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事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五、检查要求
(一)企业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深入领会2021年9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内容,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组织、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二)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使事故隐患整改自始至终处于可控状态。
(三)加强值守,严格信息报送。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信息畅通。旗应急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0477-75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