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旗春节、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力筑牢源头管控第一道防线,扎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与管控森林草原火灾,勠力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活动集中期,近年来因上坟祭祀活动导致的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所有林牧区单位及公民个人均应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活动,避免在林区点香烛、烧钱纸、燃放烟花爆竹。
二、上坟祭祀活动参与成年人要自觉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烧钱纸等用火行为的管控,清理坟头周边易燃物,明确专人值守,确保明火、余火不灭不离开,火灾隐患不消除不离开。
三、各苏木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要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火站、卡点的作用,加强检查、巡查、核查、观察,特别是要加大公墓梁、古墓、坟场、旅游景区、国有林业场站圃等重点区域巡护力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并及时按预案要求处置火警火险。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少年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防火宣传教育和聋、痴、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护管理,严防玩火失火烧山。对各类用火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旗林草局、应急局报告。各苏木镇、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公开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旗森林草原防灭火举报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