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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0743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4日 名  称: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 春节、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文  号:乌森防指发〔2022〕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

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 春节、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分享:   

 

各苏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春节、清明期间森林草原火各项工作,全力筑牢源头管控第一道防线,扎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与管控森林草原火灾,勠力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活动集中期,近年来因上坟祭祀活动导致的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所有林区单位及公民个人均应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活动,避免在林区点香烛、烧钱纸、燃放烟花爆竹。

二、上坟祭祀活动参与成年人要自觉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烧钱纸等用火行为的管控,清理坟头周边易燃物,明确专人值守,确保明火、余火不灭不离开,火灾隐患不消除不离开。

、各苏木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要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火站、卡点的作用,加强检查、巡查、核查、观察,特别是要加大公墓梁、古墓、坟场、旅游景区、国有林业场站圃等重点区域巡护力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并及时按预案要求处置火警火险。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少年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防火宣传教育和聋、痴、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护管理,严防玩火失火烧山。对各类用火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旗林草局、应急局报告。各苏木镇、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公开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森林草原防灭火举报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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