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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448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12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的通知 文  号:乌应急发〔2022〕1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综合执法大队、地震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

关于印发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2   分享:   

  综合执法大队、地震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局实际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乌审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等相关方案、规范、指南等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防治”的新冠肺炎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单位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防控,依靠科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干部职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职工干部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五)新冠肺炎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将疫情划分 为一般疫情(Ⅳ级)、较大疫情(Ⅲ级)、重大疫情(Ⅱ级)和特 别重大疫情(Ⅰ级)。  

  1.一般新冠肺炎疫情(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新 冠肺炎疫情(Ⅳ级):(1)在旗行政区域内出现散发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2)在旗行政区域内出现1起聚集性疫情,未引起三代及以上持续传播。(3)达不到较大新冠肺炎疫情(Ⅲ级)标准的情形。 

  2.较大新冠肺炎疫情(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新 冠肺炎疫情(Ⅲ级):(1)在旗行政区域内一周内出现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2)在旗行政区域内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的散发病例,但尚未发生持续社区传播。(3)相关联疫情波及本市的2个及以上旗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4)达不到重大新冠肺炎疫情(Ⅱ级)标准的情形。 

  3.重大新冠肺炎疫情(Ⅱ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新冠肺炎疫情(Ⅱ级):(1)在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持续社区传播。(2)2个及以上盟市出现相关联的聚集性疫情或社区传播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3)达不到特别重大新冠肺炎疫情(Ⅰ级)标准的情形。 

  4.特别重大新冠肺炎疫情(Ⅰ级)。具体情形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二、组织管理 

  坚持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导督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监测与预警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冠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旗疫情指挥部紧密联系,获取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冠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体温监测,发现有干部职工体温超过37.2度的所在股室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温、是否咳嗽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股室做好应急准备。 

  (三)各股室每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股室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发现疑似病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四)确定疫情并进行分级后,应及时联系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最长不超过24小时。 

  四、预警信息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预警级别。 

  五、应急处理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一)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干部职工时,及时向旗委政府、旗疫情指挥部及旗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二)对疑似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干部职工,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联系卫健部门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和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专业医疗团队的到来。 

  (三)对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干部职工所在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医院确诊该干部职工为新冠肺炎的,其所在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确定为疫区,必须由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消毒,并对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消毒和就地隔离,等待相关部门的后续医学处理。 

  (四)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五)及时发布本次发生疫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地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本次疫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干部职工的恐惧心理,稳定干部职工情绪,保证办公秩序。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新冠肺炎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14天)无新的例出现,由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措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单位车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二)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经费要统一管理,保障专项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八、附则 

  本预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并定期评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如上级有关精神无重大变化或明确要求,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的,由接替其职务或岗位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各类文件,结合我局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 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 入,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 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 疫情,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疫情,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全旗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措施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由办公室牵头,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传统媒体作用,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倡导居民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提倡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等,引导公众养成自觉的防疫行为。同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报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监管和引导。 

  (二)全面推进疫苗接种。要积极宣传引导干部职工、能源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及时接种新冠疫苗。一是做好煤矿、电力、油气企业、新能源企业的干部职工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二是做好能源局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做到应接尽接。  

  (三)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人员出行管理。要切实加强人员管控,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和旅行。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并履行请假手续。若出差、旅行地有疫情出现或途中有可能接触到疫情危险及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并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跨省返回人员,要实时做好健康情况监测,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就医诊断,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工作。 

  (五)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在进入局机关办公楼之前要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情况查验及联系人确认。来自有疫情出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出示的不得进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黄码”、“红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外来人员进入局机关办公楼后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业务结束后及时离开。 

  三、疫情监测  

  要加强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的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患者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以上症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四、疫情处置  

  疫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低风险区域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处置相关准备。中高风险区域要果断采取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依法依规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和实施交通管控等措施。     

  无、组织保障 

  (一)健全指挥体系。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主要负责同志统一指挥、靠前指挥,各工作组配合协作,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二)加强物资保障。要做好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需要,及时协调调拨防疫物资。加强车辆管理,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车辆到位。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防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真正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更好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局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职工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工作运转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局领导班子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各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能源企业的信息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疫情的防范意识,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做到群防群控。 

  (三)依法科学,分级分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决防范疫情输入,确保防控成效。 

  二、建立人员排查制度 

  我局对所有在职人员逐一排查,确保排查到每一个人。每日上班时,在一楼大厅监测体温,体温异常者立即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我单位,确需进入必须进行测温登记、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做好统计工作。 

  三、信息报告制度 

  发挥我局在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店等行业疫情防控上传下达、部署落实的职能作用,及时向各企业传达最新疫情防控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协助企业开展返岗人员行程调查、筛选、隔离及后勤保障、备案登记等工作,汇总能源企业上报的数据,并及时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与医疗机构协作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旗人民医院、旗卫健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一旦发现有健康监测异常的人员,迅速联系旗卫健委和旗人民医院,联系救护车点对点转移人员并进行检查和救治,并将相关情况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五、防疫知识宣传制度 

  充分利用微信、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介,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自觉的防疫行为。 

  六、新冠疫苗接种制度 

  接种新冠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及时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必接”,齐心协力筑牢免疫屏障。 

  七、人员出行管理制度 

  要切实加强人员管控,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和旅行。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提前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履行请假手续。若出差、旅行地有疫情出现或途中有可能接触到疫情危险及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八、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在进入机关办公楼之前要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联系人确认。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黄码”、“红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办公楼后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业务结束后及时离开。 

  九、建立健全应急制度 

  设置单间隔离室,满足基本隔离条件。当发现疑似人员时,要就地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第一时间联系卫健部门进行诊断。若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防控督查制度 

  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不定期深入能源企业开展疫情督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应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排查和整改各类隐患,及时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要落 细、落小、落实。  

  十一、常态化防控管理制度 

  备齐备足常用防疫物资;定期对生产场所、办公楼等公共区域进行通风消杀;合理控制大型会议召开、控制参会人员数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网络办公,减少与外部人员的接触;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日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的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等,减少疫情感染和传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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