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股、室、中心,各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
现将《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各企业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专项检查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全覆盖检查完毕。
三、专项检查企业
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一)专项检查组
组 长:宁振鹏 旗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郝 磊 旗应急局副局长
特门格西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梁 栋 旗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王 飞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贺 刚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执
法中队队长
斯庆巴雅尔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执
法中队副队长
许文雄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执
法中队队员
那仁满都拉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执
法中队队员
浩日娃 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执
法中队队员
康天秀 旗应急局危化股工作人员
哈那嘎尔 旗应急局危化股工作人员
五、检查形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调查了解、谈话询问等方式。
六、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七、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和实际地址是否一致;
5、是否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的品种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内容
1、是否依法申领、按期换发或变更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
2、是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
3、是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企业所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否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精准执法
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对各企业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经营范围等进行全方位检查。执法人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下达执法文书,限定整改时间和内容,并跟踪督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
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全面统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举一反三做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