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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2645 分  类: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水利局 发文日期:2019年03月05日 名  称: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印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水发〔2019〕1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   为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乌审旗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

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印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5   分享:    下载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

  为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乌审旗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水利局

  2019年3月5日

 

 

乌审旗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按照2019年2月25日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2019〕1号)文件要求,为持续认真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旗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旗11座水库、3座水电站、查汗淖尔水厂、在建水利工程。

  三、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从2019年3月5日至3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我局2019年3月5日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方案;第二阶段自查自纠(3月5日至3月10日):我局对11座水库、3座水电站查汗淖尔水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自查,组织有重点的督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第三阶段督查整改(3月11日至3月20日):我局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第四阶段总结提高(3月21日至3月31日):我局对本轮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梳理总结,梳理大检查期间采取的监管措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行之有效的经验作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旗安委办。

  四、检查内容

  (一)水库

  主要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明确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情况;水库蓄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情况;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软硬结合部等工作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情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情况;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等。

  (二)水电站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开展和台账、水电安全监察员配备等。

  2.水电站防汛应急预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与报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3.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水库大坝、引水建筑物(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及高边坡、机电设备运行等现状情况,设备缺陷及修复完整记录情况。

  (三)查汗淖尔水厂

  1、管网运行安全

  1.1、对所有管网、表井、阀门井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塌陷、井盖丢失等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1.2、抢险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抢险车辆及工具是否完好,有无应急抢险措施;

  2、水厂运行安全

  2.1、水厂对供水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

  2.2、各水厂设施设备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氯设备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深井设备是否定期巡查;检修保养维护是否及时。

  3、供水水质安全

  对原水、出厂水、末梢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和控制是否到位,处理工艺和水质监测是否符合水质安全的标准要求;化验药品使用、储备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4、机电设备安全

  4.1、高低压电网、变压器、配电盘的运行情况;变压器、配电盘警示标志、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4.2、水厂防雷设施等所有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输电线路布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应急管理情况

  (四)水利工程施工单位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在水利工程开工前,

  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布置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5.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编制以及备案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度汛方案编制及管理情况。

  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8.安全生产各项防护级文明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大检查作为本部门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去安排、部署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对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时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清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认真开展检查。我局要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现检查的全覆盖、常态化。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地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我局要高度重视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按要求向旗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信息,以便旗安委办向旗委、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每日15:00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日动态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日报表;即日起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和一名联络人;3月8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3月26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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