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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136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6日 名  称: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纪念2023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市监发〔2023〕1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念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纪念2023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分享:   

                       

各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念202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息”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为主题,全面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公信力,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乌审旗实际,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3·15”期间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决策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和起好步提供助力。以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立足自身职责,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出发,找准消费者需求升级与生产者消费供给对接上不利的关键堵点,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二、活动主题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

三、活动形式

根据上级工作文件要求,活动采取“网络+媒体”“线上+线下”方式,联合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等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四、围绕年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广泛传播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集中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经验做法,加强监督规制,实现更有保障、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一)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网络+媒体”的方式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宣传活动,并利用公众号、电台、官方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全天候的宣传。

    (二)开展整治行动

重点围绕“衣食住行”领域以及消费欺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抓大案、抓要案,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的方式加强宣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引,同时警示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三)开展消费教育“五进”集中宣传活动

“315期间,各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五进”的形式,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于3月15日当天在嘎鲁图镇联动开展消费教育“三进”(进社区、进商场、进校园)活动,通过设置假冒伪劣展台、消费者投诉台及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开展现场服务,向现场群众集中展出假冒伪劣商品,发放消费提示、维权案例手册、消费信息等,并集中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以维权知识你问我答、现场受理解决投诉等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维权服务,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同时,突出新媒体的作用,以“315”宣传展板、条幅、LED、出租车灯箱、车载电视等媒介对年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强化认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网络调查问卷方式,紧贴消费者意愿,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所关心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品种。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反映较多的食品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五)创新消费教育方式,开展“提振消费信心”系列宣传活动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一是结合实际,将消费维权成果、监管举措等,利用微信朋友圈广告、主流媒体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公园户外电子屏等进行传播。二是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消费者有关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有关咨询事项。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认真登记,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并限时办结,重视每一件消费投诉,明确责任,提高消费纠纷化解效率,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围绕消费热点和问题突出的领域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开展消费调查、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进行消费监督。

(六)集中组织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2023年3月13日下班前各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事业单位需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送到便民服务中心,2023年3月15日上午,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股所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品组

带队领导:袁希妤

    长:萨仁

    员:王剑峰、朱思宇、郭占友奇峰额尔德尼、阿拉腾苏克、张文福、黄文慧、额尔登吉雅、古斯勒图。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实施。各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事业单位要以高度责任感周密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力求早安排、早部署、早开展,同时要强化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力求使本次活动更具吸引力、影响力、凝聚力,达到服务社会、宣传自我的目的。各基层所请于3月16日前将活动情况(包括方案、总结、动态信息及相关的影像资料)上报便民服务中心,邮箱wsqscj @163.com 。

(二)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人工值守,对受理的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道。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专项行动期间,有重大情况和疑难问题的,请随时上报。    

文件下载: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纪念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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