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促进干部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单位组织活力,营造团结、和谐、文明、向上的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魅力五月”徒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地点
乌审旗森林公园。
四、活动对象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五、活动安排
1.
2.本次活动由边俊侦指挥,张丽霞任领队。领队负责清点人数和人员安全。
六、注意事项
1.徒步人员请着运动衣及运动鞋出行(服装自行准备)。
2.单位统一准备矿泉水及相关物品。
3.提倡环保出行,请自行准备好环保袋。
4.本次活动必须徒步走完全程。活动中遵守组织纪律,听从安排,保持手机畅通,不单独行动。
附件:1.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徒步活动报名表
2.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徒步活动免责保证书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1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徒步活动报名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号码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15 |
|
|
|
|
16 |
|
|
|
|
17 |
|
|
|
|
附件2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徒步活动免责保证书
1.本人自愿参与此次活动,承诺没有不适宜参与此次活动的疾病,凡因本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本人对本活动及其他相关情形的高风险性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已有充分认识。
3.活动期间,本人服从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凡因个人私自行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4.本人(含本人的代表、继承人、受益人和亲属)同意承担由于参加本次活动而可能遭受或引起的任何损失、疾病、伤亡等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免除活动相关的所有个人和组织的责任,使其免受由于本人在活动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受伤、疾病或死亡而主张的任何索赔。
5.本人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本人已经阅读本免责声明书,并准确无误地知悉、理解本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和含义,完全接受本免责声明书中的内容。
签署人 : 日 期:
乌退役军人发5号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魅力五月”徒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