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市、旗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制定《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15日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干部职工
学习培训计划
2020年,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武装,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为绿色乌审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加强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工作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教育培训为退役军人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全旗退役军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为促进全旗退役军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形式
1.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形式。邀请旗委党校讲师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资深专家,为机关党员干部和各专业人员、服务站工作人员讲授政治理论知识和退役军人工作业务知识。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旗组织、宣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 2.干部职工轮流授课。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讲党课;干部职工认真备课、轮流授课。 3.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旗“一中心两站”工作人员就退役军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4.依托“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5.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参观爱国主义和警示教育基地。 6.撰写心得体会。
三、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
4.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重大会议精神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重大会议精神;
5.中央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
6.其他与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知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全年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时间,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带头授课、讲党课。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学习所需教材及相关资料,做好学习培训的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参学干部职工认真备课、授课,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制度,认真完成全年学习任务,真正达到思想观念转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效果。
(二)强化考核机制。严格执行《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加大对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干部职工备课、授课进行现场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和参加学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落实奖励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并完成相关任务的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效果明显的干部职工和服务站工作人员作为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外出培训的主要人选。对学习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工作信息的干部职工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