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乌审旗退役军人软件正版化工作奖惩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29日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软件正版化
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化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和正版化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办公室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 办公室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年初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 申报采购正版化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 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 将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股、室、中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标准按照《正版化软件管理工作指南》进行一年一次考核。
第八条 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股、室、中心,按照年度考核办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个人视情给予扣除年度考核相应分值。
第九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办公室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规给予处分。
第十条 对严格按照《正版化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股、室、中心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对个人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视情给予年度考核中加相应分值并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