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力与战斗力,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党员干部的奉献意识。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七一”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根本要求,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勇于担当、有作为精神,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党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三、评选标准与程序
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遵循民主评议和组织评定的程序,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标准: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中勤奋努力、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注重积累经验,善于研究新情况与解决新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具备开拓创新能力。工作作风踏实,积极进取,处理问题果断,不拖拉推诿。自觉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单位各项工作水平效果显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识大体、顾大局,能团结协作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集体主义观念,不迟到、不早退,组织纪律性强。
(二)评选程序
(1)民主评议。采取发放民主评议表的方式,按照标准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名和党务工作者1名。
(2)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干部日常表现,最终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人选,并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中共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支部委员会(代章)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