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离岗乡村医生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健发〔2019〕277号)精神,确保离岗乡村医生审核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离岗乡村医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巴音其木格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斯庆图娜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巴图达来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宗明 旗财政局副局长
罗玉斌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牧 仁 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
阿拉腾傲其尔 嘎鲁图镇副镇长
苏雅拉达来 图克镇副镇长
武丹 无定河镇副镇长
徐康祥 苏力德苏木副苏木长
田 君 乌兰陶勒盖镇副镇长
脑日布仁庆 乌审召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斯庆图娜拉兼任,具体联络人员白丽茹,电话7581825,手机:15804848036.
各苏木镇具体负责离岗乡村医生审核工作,要本着“谁受理,谁负责;谁证明,谁负责;谁查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审核工作过程严肃、严格、严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村委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细化任务,按时完成离岗乡村医生审核工作,并将小组联络人员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覆盖到每个苏木镇镇、每个嘎查村。经办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向申报人员解释具体政策,特别是要重点解释审核条件、审核程序、有关时限要求,确保申报人员明白政策要求,理解和支持审核工作。离岗乡村医生审核工作是一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工作,要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