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下沉组督导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19〕34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委的整改事项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问题一: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存在缺位现象
整改进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班子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重要议事议程,纳入“正向激励、负向教育”机制,纳入系统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医疗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制定印发了《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以明察暗访和常态化督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和线索,集中力量迅速查处,妥善处置,对工作不细不实、推进缓慢、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坚决从严追责问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竿见影。
问题二:行业乱象治理距离“边扫、边治、边建”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为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力度,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先后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实施方案》、《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和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卫生健康行业乱象整治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印发,坚决铲除卫生健康领域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我旗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问题三:行业主管部门对公检法机关建议回复率低。
整改进展:卫生健康委员会目前共收到监察建议书一份和检察建议书一份,通过积极落实整改已按时回复,保证了100%的建议回复率。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