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六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紧紧围绕全旗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行风建设、为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决胜脱贫攻坚、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建设健康乌审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和整治规矩,净化政治生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政治担当,突出抓好整治监督,始终把讲政治守规矩贯彻于工作、生活各方面,坚定自觉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履职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每月学习、部署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改进工作作风
(三)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各单位党组织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紧盯“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渠道,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整治重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提供和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和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等。
三、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研究、不传达,一问三不知,落实党中央政策消极应付,重部署、轻落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问题;对中央扫黑督导、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整改敷衍应付,搞表面、虚假整改,已开会、批示、报告代替落实等问题。 (六)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抓工作回避问题不担当,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推脱等问题;
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七)重点整治扶贫(健康扶贫)领域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对脱贫攻坚方面该检查的不检查,该发现的不发现;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查处的不查处,惩治腐败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以及存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小查大放,为他人说清、打招呼等问题。 (八)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贪污受贿、侵占挪用、虚报冒领、违规收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及其他问题;欺上瞒下、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及其他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三务”公开
(九)加强党务公开,要重点整治党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十)加强政务公开,要重点整治政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十一)加强财务公开,要重点整治政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六、开展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十二)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 (十三)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卫健系统各单位参与开办煤矿有关情况。 (十四)按照自治区、市委、旗委要求,全面摸排全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矿山问题。
七、做好行业乱象治理,持续深化行风建设
(十五)加强行业乱象治理,警医联动依法打击“医闹”案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整治医疗领域“微腐败”、“医腐败”行为,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九不准”要求,提倡卫生健康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人员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医务人员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医务人员良好形象,尊重关爱患者,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强化廉政警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十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条例规定,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题等多种形式,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学习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九、强化监督职责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十七)疫情期间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紧盯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做到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对领导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防控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十、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十八)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尤其是要整治涉医腐败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十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十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规定,加快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