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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202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02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2〕6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分享:   

 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6月2日

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乌审旗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22〕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旗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推动各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苏木镇卫生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健委办公室(332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组织及活动信息汇总上报。

四、活动内容   

2022年全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系统开展,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各单位要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可以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系列动漫+短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单位“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位要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要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常态化。发挥“12345”市长热线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干部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监督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设置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旗总工会和旗安委办开展的“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并在6月16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设立各类展板挂图、开设咨询服务站、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方式,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针对行业特色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2022年全旗“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单位要组织报纸、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充分报道三年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中有影像资料、有记录、有台账,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相关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同时,要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信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向旗卫健委报送活动信息,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并于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活动开展情况及报送信息和总结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联系人:陈瑞芬,联系电话:0477-7581827,邮箱:532078571@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乌卫健发〔2022〕66号 关于印发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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