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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56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7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3〕16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进一步实施《中华人...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分享:   

   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消除旗区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保障维护全旗消防安全稳定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旗开展为期一个月(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的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定,以源头防控和隐患整治为主要手段,以实现电气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和电气火灾全面下降、重大电气火灾不发生为目标,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制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力争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旗区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重点 

  电气火灾工作的重点范围是办公场所集中区域、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以及“九小”场所内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四、工作任务 

  由旗卫健委牵头,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做好医院、疗养院等机构的电气隐患排查,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消防专业指导,积极抽调人员督促有关单位自查自纠,负责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做好消防电气工程设计、验收工作,加强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检查;发现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线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依法进行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源头控制。把好电气产品质量源头关,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市场管理;把好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建筑电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把好电气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关,加强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把好电气工程登记备案,相关许可机构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 

  (二)技术防范。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各单位自行建立专项档案;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铺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器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维护,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三)综合整治。按照“单位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政府督促整改”的检查方法,结合高层多业主建筑专项整治、农村消防工作、出租房屋整治、“三合一”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等工作,开展建筑电气防火安全大排查,聘请专业电工或中介机构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将电气防火安全作为全旗防火安全巡查队检查和宣传的重点内容,督促各部门加大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建立电气防火安全挂牌制度,对电气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或存在安全隐患而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政府挂牌的方式督促其整改到位;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巡查制度,制定市民(村民)电气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四)长效管理。建立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队伍,可采取“多员合一”的办法,落实基层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队伍;明确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制定统一标准;将电气安全与保险行为相挂钩,逐步建立生产流通、设计安装、操作使用等环节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督导小组 

  旗卫健委成立电气火灾专项整治督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斯庆图娜拉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主任 

  成员:边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苏米娅        旗卫健委副主任 

        郭小兵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系人:王利,联系电话:18248181288。工作小组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5日起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提高电气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确保本镇区、本部门电气消防安全不出现问题。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精干技术力量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同时要建立健全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电气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文件下载: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乌审旗两会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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