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270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21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全旗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4〕2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加强全旗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全旗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1   分享:   

 旗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加强全旗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加强全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关于印发加强全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鄂卫健发〔2024〕24号)要求,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培训范围 

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坚持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持续巩固和深化大学习大培训成果,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双提升。 

(一)理论教育。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研学,认真学习“一规划两纲要”、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内容。紧密跟进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及时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新内容新精神。按照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和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等党性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党风廉政教育,把纪律教育贯穿从严管党治党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尽好责、严格执法作表率、风清气正干事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实现廉洁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适时培树一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业务培训。主要做好通用行政执法知识和行业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要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等法规规章的培训学习。要将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深入系统学习本领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行政执法技能,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本领域标准规范、违法事实认定、行业法律适用等。要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培训力度,把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必备能力,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中加大考察力度。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于6月14日、11月26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业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送至卫健委(医政医改股)。 

(三)实战训练。通过开展执法现场指导、执法人员轮训、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指导执法人员掌握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熟练操作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掌握办案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基准、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内容。 

四、实施步骤 

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理论培训”“实战演练”“能力提升”三个环节有序推进。 

(一)执法理论培训环节(2024年2月-6月) 

1.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练兵。要围绕行政执法部门中心工作,把学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专业性,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练兵。一要制定培训方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少于4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测验检查培训成果。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强化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旗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2月26日前将培训方案报旗卫健委(医政医改股)。二要丰富培训方式,在执法培训大讲堂、专家讲座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典型案例、现场体检、结构化研讨等方式的运用力度,提升培训课程的吸引力。同时,强化“互联网+”的使用,完善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内容,拓宽学习渠道,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学习培训全覆盖。三要强化提升巩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理论知识测试、执法知识竞赛、现场模拟执法等方法,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学习成果。旗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6月16日前完成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员培训,并将学习培训情况报旗卫健委(医政医改股)(见附件1)。 

(二)执法实战演练环节(2024年7月-9月) 

2.开展执法现场指导。旗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旗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现场督导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技巧等专业技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水平。 

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旗疾控中心要制定全旗执法人员轮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市本级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学习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4.扎实推进执法案卷评查。持续组织开展本级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进一步查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学习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提升综合执法办案能力。旗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10月28日前,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至旗卫健委(医政医改股)。 

(三)执法能力提升环节(2024年10月-11月) 

5.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旗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本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明确学习培训内容,细化执法业务实战举措,增强学习培训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不作为、执法放水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是我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确定专人,保障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取得积极成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注重加强“条线”督促指导,细化党的理论政策、执法业务培训内容、执法现场指导措施和执法业务轮训举措。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26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随实施方案一并报送卫健委(医政医改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此项工作已纳入年底考核,请大家高度重视;要求每月29日前将行政执法工作宣传信息(官网上报道过)报送至旗卫健委,以3个月为周期通报一次未报送信息情况。 

(三)巩固成效,形成机制。健全本部门本级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于2024年11月16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培训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卫健委(医政医管股)。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477-7581823 

电子邮箱:yzygg7581823@163.com 

  

附件:1.行政执法部门理论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2.联络员表 

 

 

 

 

27.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全旗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上一篇: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乌审旗综合医疗应急队伍及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