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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345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旗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5〕9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旗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分享:    下载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卫生健康领域突出火灾隐患风险,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卫健发〔2025〕165号)有关工作安排,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着力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全面集中排查、攻坚隐患整治,构建责任明确、到底到边、见事见人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推动全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责任科室:医政、中医药(蒙医药、妇幼保健 

2.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责任科室:基层卫生 

3.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责任科室:人口家庭与老年健康 

4.疾控机构。(责任科室:基层卫生 

5.月子中心(母婴护理会所)。(责任科室:妇幼保健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或责任人、管理人履职不力,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消防培训演练。 

2.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缺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器材配备不足、损坏或失效。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具,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动火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未落实防护措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5.易燃可燃材料使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冷库、建筑保温等部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管道井、电井、疏散通道或者其它公共区域违规存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或未保持安全距离。 

6.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未按照规定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演练,员工不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掌握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 

7.其他重点内容: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用电不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应急预案不完善,医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足,未落实夜间消防安全管理和对行动不便人员疏散管理要求,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等问题;小诊所、小医院等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部分场所违规住人,居住场所未与经营场所进行完全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等问题。 

(三)排查整治方式 

1.机构自查自改。各卫生健康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进行全面风险辨识,针对性采取管控措施,坚决整改问题隐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2.级督导帮扶。卫生健康委不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帮扶。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10日前)。各卫生健康单位要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明确部门责任、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排查人员、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挂图作战、梯次推进,做到“地毯式、无盲点”排查,确保各项举措有序推进。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610日至2025年8月30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机构自查、部门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把隐患查实、查准、查清,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9月27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至旗卫健委王利处。 

(三)总结提高及“回头看”阶段(2025年9月1日至20259月30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民营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母婴会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卫健委成立专项督导帮扶组(附件1)负责开展督导帮扶以及本次专项工作“回头看”。 

(二)严格整改问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整改落实,发现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切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各环节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单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各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确实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整理近年来全国各类火灾案例,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在本辖区、本单位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室内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单位职工、医务人员以患者进行宣传科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附件:1.乌审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帮扶督导组职责分工 

2.《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93.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旗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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