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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890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18日 名  称: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网办”“一次办”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函〔2022〕1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实施“...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网办”“一次办”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分享: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一网通办”2.0建设,推进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掌上办”,健全完善三级联动审批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一网通办”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覆盖面。 

   一是认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附件1),各苏木镇、旗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对照事项库中已发布的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应由相应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领,并编制相应的实施清单。(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

  二是征集地方目录。各苏木镇、旗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梳理统计本部门正在办理但尚未纳入统一事项库中的公共服务事项,填写《鄂尔多斯市申请新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附件2),报送旗政务服务局汇总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自治区通用目录中。(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后续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 

  三是开展精细化梳理。各苏木镇、旗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对公共服务事项全要素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梳理,参照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拆分标准》(附件3),完成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拆分。在统一业务办理项的基础上,开展高频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申请材料最小颗粒化和办理情形梳理工作,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完整、规范标准、准确无误。(完成时限:2022年4月15日,后续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 

  一是推行“综合一窗受理”模式。各苏木镇在推进标识标牌、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事项进驻标准化的基础上,依托线上“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和线下“综合一窗”服务模式,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综合一窗受理”率提升到80%以上;各苏木镇要选取1个人口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嘎查村(社区),作为嘎查村、苏木镇、旗区三级联动审批试点,推进高频事项“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审批模式,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二是梳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各苏木镇认真梳理与驻地企业、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下一步推进事项“一网办”奠定基础;旗直各部门针对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逐条梳理真正可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重点推进与企业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频事项网上可办。各苏木镇、各旗直部门,填写《乌审旗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表》(附件4),积极推进事项服务端口向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延伸,切实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3月25日) 

  二、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一)扩大“一件事”覆盖范围。 

  各苏木镇、旗直部门针对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部门、多事项联办的“一件事”套餐,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服务模式。主要针对“申请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一件事”、“打井上电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健康证办理一件事”(包括但不仅限于),逐项填写《乌审旗“一件事一次办”梳理表》(附件5),加快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完成时限:2022年3月31日) 

  (二)推进“一件事”落地实施。 

  针对已梳理公布的114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附件6),各牵头部门(办理的第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部门,持续开展表单整合、材料精简、流程优化相关工作,并逐步推进“一件事”向线上延伸,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同时加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一次性提交材料办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应用,确保事项尽快落地并产生办件。(完成时限:2022年4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苏木镇、旗直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行“一网办、一次办”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自治区“四办”工作任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苏木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苏木镇、旗直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对照任务认真研究,及时报送相关内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苏木镇、旗直部门,将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及时沟通反馈。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交流,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难点要及时反馈。同时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申请新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乌审旗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表》、《乌审旗“一件事一次办”梳理表》,并按要求时间节点加盖公章反馈至旗政务服务局,电子邮箱:wsqzwfwzx@163.com。 

  联系人:王雪艳、代拖玲,联系电话0477-7581978。 

  附件:1.《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2.鄂尔多斯市申请新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 

  3.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拆分标准表 

  4.乌审旗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表 

  5.乌审旗“一件事一次办”梳理表 

  6.114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pdf
附件2:鄂尔多斯市申请新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xlsx
附件3: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拆分标准表.xlsx
附件4:乌审旗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表.xlsx
附件6:114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xlsx
附件5:乌审旗“一件事一次办”梳理表.xlsx
文件下载: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网办”“一次办”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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