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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307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08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联发〔2021〕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

关于印发《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乌审旗税务局                     乌审旗住建局

  2021年11月8日

 

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蒙速办·一次办”改革,解决二手房过户“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 “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蒙速办·一次办”工作,通过流程整合、数据共享、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整合二手房过户“一件事”涉及事项,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审批、快递送达”,着力打造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二手房过户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1)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2)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二)改革内容。

  依托“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通过对不动产转移登记、交易税申报、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六个事项进行梳理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审核。买卖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签订买卖合同,旗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产权证书)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材料上传至“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

  (二)交易税申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查收、核实相关材料,根据房屋性质、交易性质测算增值税及附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买卖双方根据协议缴纳相关税费,同时将办理结果(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上传至“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查收交易税申报办理结果后进行受理,并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及《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出具不动产权证,同时将办理结果相关信息上传至“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

  (四)水电气暖过户服务办理。根据群众自愿原则,推送不动产过户相关信息至水、电、气、暖服务窗口,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查收、核实相关材料及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将水、电、气、暖原有用户信息更改为买卖后用户信息。

  二手房过户“一件事”全流程办理完成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根据群众需求,采取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当事人。

  四、进度要求

  (一)11月10日前,完成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流程再造、压缩审批事项、表单整合、系统流程运作等工作,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申请表及流程图等。

  (二)11月12日前,全旗水、电、气、暖公共服务机构完成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窗口设立,及时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11月15日前,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正式上线试运行。

  五、职责分工

  旗自然资源局为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税务局、旗住建局(水务公司、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大暖公司)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指导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业务开展、窗口设置、人员培训等。

  (二)旗政务服务局:负责二手房过户“一件事”表单整合、服务指南、流程图梳理编制、材料流转交接和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系统调试、操作、培训等工作。

  (三)旗税务局:负责指导二手房过户“一件事”税费的收缴,并督促相关业务及时办理等工作。

  (四)旗住建局:负责指导水务公司、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大暖公司办理水、电、气、暖的过户,并督促相关业务及时办理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二手房过户“一件事”集成服务是“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选优配强人员、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部门责任。要根据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 并加强涉密管理,确保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三)加强人员培训。要按照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 加强业务培训,使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提高二手房过户“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和使用率,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

      附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附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docx
文件下载:乌政务联发〔2021〕3号 关于印发《乌审旗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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