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乌审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全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旗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苏木镇党委和政府实施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召开工作部署、调度、总结通报等会议。
(三)与市专班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调度、询问、暗访等对我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协调推动全旗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研究其他相关重要工作。
二、工作规则
(一)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全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确定。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工作专班所有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地方代表或专家列席会议。工作专班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主持召开会议的工作专班召集人请假,并由所在单位派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加。
(二)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与议题有关的工作专班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三)工作专班全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和以工作专班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工作专班召集人签发。会议纪要或文件印送工作专班成员所在单位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其他单位。
(四)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派业务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工作专班部署、做好会议筹备、起草相关文件等工作。
(五)工作专班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工作专班召集人审定同意后作人员变更。
(六)集中攻坚期间(2023年9月至12月),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确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住建局集中办公,其他成员单位确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集中办公。
三、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专班工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配备专门人员力量负责抓好落实,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专班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专班的统一管理,全职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的联系工作。
附件:1.乌审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C:\fakepath\乌安办发〔2023〕43号——附件.pdf
2.乌审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名单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