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 内0626执恢142号之五,将谷子忠名下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气象局对面乡企小区的车库(房产证号:130031200359号;土地证号:2005.401-5-4588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赵文杰所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 内0626执恢142号之八,将谷子忠名下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气象局对面乡企小区201室(房产证号:130031200359号;土地证号:2005.401-5-4588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冯志波所有。因未收回原房产证及土地证,现将130031200359号房产证及2005.401-5-4588号土地证声明作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发布作废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分别为赵文杰和冯志波办理裁定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