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五区一街坊三十三栋(原财政局统建楼,房屋所有权证号:130021102686号),房屋所有权人:朱小江(身份证号:1527271985****1019)。该房屋2011年12月23日由宝赫来转让给朱小江,但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财政局,土地证号:乌政国用(2002)第401-11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地随房走”的原则,现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对朱小江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发布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为朱小江申请的转移登记业务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