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英才艺术培训学校(营业执照:152727600054560),不慎将手中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2-01)遗失,现声明作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发布乌审旗英才艺术培训学校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2-01)遗失作废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依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中乌审旗英才艺术培训学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2-01)存根为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