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刘忠生(身份证号:6127011969****2013),坐落于:原乌审旗沙尔利格镇北街。土地使用证(乌政国用(2004)字第604-08号)的土地档案遗失。现依据本人持有土地使用证(乌政国用(2004)字第604-08号)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对刘忠生土地档案发布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将在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为刘忠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