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6执912号,将赵永军名下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苏里格小区3号楼5单元501室(不动产证号:蒙(2019)乌审旗不动产权第0001148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高丽所有。因未收回原不动产权证,现将蒙(2019)乌审旗不动产权第0001148号不动产权证声明作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发布作废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高丽办理裁定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