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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8月09日

14:28

来源:

乌审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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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委编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

  今年以来,乌审旗委编办以开展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释放机构改革的最大红利,助力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机构改革工作中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印发的各类文件以及报纸、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市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有关法规知识的认知度,扩大机构编制工作影响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压缩精简机构设置,优化结构布局。与党政机构改革相衔接,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划分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3个类别,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撤并整合的方式对行政职能剥离后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坚持事业机构“撤一建一”“撤多建少”的原则,加大对职责相近、设置分散、规模过小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撤并力度,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确需设立的事业机构,切实优化事业机构布局,提高公益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三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在全旗现有编制总量内,打破编制分配之后部门所有的传统模式,结合机构改革,综合考虑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业务范围等实际需求,统筹使用全旗行政、事业编制资源,通过空编调剂、连人带编调整等方式,对各类编制资源进行重新调整优化,保障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新组建部门用编需求。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刚性约束。加强与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衔接,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纳入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同时,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的要求,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机构编制审批的重要依据,有效强化了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为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提供了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