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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8/09

14:28

来源: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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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四点发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积极采取“四措施”抓好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计划、方案、运作三落实。及时成立、调整领导小组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2019年工作计划》等,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了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责任范围。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责任范围、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凡要求基层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是加强教育学习,落实廉政教育。建立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强化反腐倡廉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反腐倡廉集中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市纪委和旗纪委全会精神,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在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受规矩意识,增强凝聚力。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办事效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要求,从会议、文件的规范、车辆运行管理、隐形公款吃喝等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请销假、车辆管理及接待等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同时,盯紧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重申“中央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构建监督体系,搞好廉洁自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抓住自然资源重点领域要害,做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强化自然资源系统权力运行的监管和约束,查找规划、用地审批、征地拆迁、登记发证、执法等业务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