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宣传如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等内容。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的能力;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加强有效监护,掌握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增进亲情关爱。
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与群众现场互动30余次,发放纪念品180余件。通过宣传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一步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内容,明确了相关权力和义务,为推动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奠定了扎实基础。(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