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动态监管时效。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依托儿童主任和网格管理人员按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面摸排登记,旗民政局按季度进行核查,确保儿童身份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加强审核认定流程。严格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流程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申请救助;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三是加强基本保障能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全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基本生活费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账户。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采取补差的方式落实生活补贴,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四是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要求,实行一人一档,及时将全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档案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切实提高数据信息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强监护责任意识。苏木镇督促嘎查村(社区)及时排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加强对儿童家庭变化情况收集,随时掌握基本情况;通过社区网格员上门探访、驻村干部走访、民政干部随访等落实监督责任。(乌审旗 许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