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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4月04日

16:23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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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技术”防风险,让评审专家站稳专业立场

  评标是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一项关键环节,关系着能否实现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为评标评审专家“消除干扰”,致力于整个评标评审环节更加公平公正,是乌审旗分中心一直在摸索创新的一件事。

  过去现场招投标的方式,对交易各方主体及社会群众留下了招投标活动人为因素很大,有着评标前可以活动活动、找找门路的“心里”。针对这些干扰,近几年来,乌审旗分中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紧跟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步伐,从场地布局入手,设置专家专用电梯,介入人脸识别、门禁、音视频传输系统等科技技术,采用“一项目一评价”、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见证等方式排除干扰专家评标评审行为的各类因素,让评审专家站稳专业立场确保进场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

  一是改造调整区域功能,通过物理隔离,打造独立评审环境。区分设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评标区,设立独立甲方评标室,实现评标三方物理分离。打造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见证室,配备语音视频传输系统,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不见面开标室”完成开标后退出开评标区直接进入见证室,避免与评审专家见面。设置评审专家专用电梯,招标人(采购人)在抽取评审专家短信通知中提示乘专用电梯直达评标区,避免进入过程中与不相关人员接触。

  二是引进运用科技技术,通过技术隔离,排除潜在干扰因素。全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避免了专家成为“老面孔”的问题。推行以来共组织旗区间评标160余个,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90%以上。布置“云签”系统、门禁系统、电子监控系统、金属探测仪等多项完善的电子设备,专家的一言一行、都会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评审专家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三是规范制度上墙“亮剑”,通过纪律约束,规范交易行为。开评标区挂贴《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负面清单”、评审专家纪律、评价办法、警示案例等,强化各方主体法律责任,自觉履行职责。制定见证服务规范,对社会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行为、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进行“一项目一评价”,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定中心工作人员见证服务“负面清单”,强化廉洁自律,约束自身行为。

  只有屏蔽了外界干扰,专家才能更好的进行评标评审活动,才能忠于职业精神、站稳专业立场,不被人情牵绊、不受利益驱使,从而营造出清正廉洁、公开公平的交易环境。下一步,乌审旗分中心将加强与旗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力争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平台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不断优化专家独立评审环境,减少人为等干扰,不断降低公共资源交易风险因素,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