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重点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更换滤芯、水质检测报告、通风消毒、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复课证明查验登记、预防接种证查验、健康管理、保健室设置、防控物资储备、宣传教育及培训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给予讲解和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可当场整改的现场督促其立即整改,需时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健,切实消除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与传播。
下一步,卫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加大监督频次,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开展“回头看”,并向学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督促学校履行好卫生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达到学校无疫、师生健康的目的,让老师安心教学、学生专心读书。(文/额登其劳)